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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

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6月13日 15:18    发布:    关注: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现启动2025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题分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具体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专项课题、招标课题结合教育部、教育厅下发文件指南,具体可参照《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也可由研究者自定。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主持和参加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包括主持人)为3—7人。

2.有在研校级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再作为主持人申报;近三年有未完成课题的主持人不允许作为主持人申报。

3.校级课题需要在2年内结项。招标课题研究时间为1-2个月。

4.课题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动课题组成员。如有特殊需课题变更,请在中期检查前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

5.课题评审将按不同层次的课题分别评审,各学院统筹安排好各层次课题申报工作。


三、相关事宜

1.校级课题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中期检查,自立项之日起6-12个月将《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上传系统,课题中期检查时,应按照课题研究阶段提交阶段性成果。

2.课题结题时,重点课题所发论文的期刊复合影响因子≧0.2(以论文录稿时间为准)的省级论文;一般课题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省级学术论文;本年度专项课题需上交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字数要求在2万字以上,重复率在30%之下。招标课题结题需提交实施方案、研究报告等可操作的具体指导建议(不需要论文结题)。除学术成果本身外,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课题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学术报告、实践案例、咨询服务等产生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可以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结题发表、出版的相关论文、专著以及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种奖项时,均应标注课题批准号及相关信息,1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为第一或通讯作者。

3.校级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000元/项,校级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000元/项,专项课题按重点课题管理,资助经费3000元/项。

3.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课题,学校有权终止经费资助,两年内不得申报我校组织的校级教研课题,并在下一年酌情减少课题所在单位申报课题数量。


四、材料报送及审核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填报(质量工程网站网址:http://jlnku.kypt.chaoxing.com/),教师申报时间为6月27日-6月30日,学院审核时间为7月1日-7月4日。

并于7月8日前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至高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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