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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吉农院教字〔2026〕27号)

日期:2026年06月16日 15:25    发布:    关注: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深化专业综合改革,总结建设经验与成效,发挥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1. 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动物医学、财务管理、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园艺、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农学、动物科学共8个专业。

2. 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食品科学与工程共2个专业。

3. 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动物健康养殖、现代农业(种植)共2个专业群。

二、检查要求

(一)专业建设检查要求

各相关学院及专业(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按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表》(详见附件1)中各项指标认真开展自查,梳理总结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包括: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专业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专业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专业群建设检查要求

各专业群(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对标建设任务书和建设内容,根据专业群建设实际实施情况,系统梳理各项建设任务完成程度,是否取得阶段性成果等。请各专业群负责人填写《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群自查报告》(附件5),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于报告后。

三、检查流程

(一)专业/专业群自查(即日起至9月20日)

1.专业自查: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梳理总结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获批以来建设进展情况,填写《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表》(附件1)和《专业核心建设状态与数据指标(立项以来)》(附件2),撰写《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关支撑佐证材料(附件4,包括人才培养方案、成果证明材料等)。

2.专业群自查:专业群对标建设任务书和建设内容,填写《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群自查报告》(附件5),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于报告后。

(二)学校评审(9月21日-9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省级及以上专业/专业群建设点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整改建设(长期坚持):各专业/专业群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制定详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学校将定期开展整改督查,跟踪整改进展与成效,确保专业建设质量持续提升。

、材料报送

(一)专业自查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初审后,920日前将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表》(附件1)、《专业核心建设状态与数据指标(立项以来)》(附件2)、《省级及以上专业建设点自查自评报告》(附件3签字盖章PDF版,相关支撑佐证材料(附件4)PDF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二)专业群自查材料报送

请各专业群于9月20日前将《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群自查报告》(附件5)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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