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修报名
1.本次重修由教务处进行重修的统一报名。
2.教学周第三周进行重修名单校验。
二、重修聘课与开课
教学周第四周完成。
三、重修缴费
1.重修缴费时间为教学周第五周周二(3月31日)12点至教学周第六周周五(4月10日)15点。
2.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重修资格,后期不再受理重修缴费业务。
四、重修上课
1.毕业生上课时间为教学周第六周至教学周第十周。
2.非毕业生上课时间为教学周第六周至教学周第十三周,重修课程中公共课(英语、数学、化学、物理)按照时间要求进行排课,具体时间安排:教学周第六至七周周三下午上英语课、教学周第八至九周周三下午上数学课、教学周第十至十一周周三下午上化学课、教学周第十二至十三周周三下午上物理课。
3.其他课程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时间授课。
五、重修考试与成绩录入
1.毕业生重修课程需在教学周第十周完成考试,在教学周第十一周完成成绩的录入提交工作。(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考试编排,并提前一周向学生发布)。
2.非毕业生重修课程需在教学周第十三周完成考试,在教学周第十四周完成成绩录入提交工作。(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考试编排,并提前一周向学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