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教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吉林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项目定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聚焦大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统筹开展基础理论、实践应用、国际比较、战略前沿等研究。
(二)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申报的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类。
1.重大项目:设置5—8项,研究期限为2—3年,资助经费50—80万元/项。
2.重点项目:设置15—20项,研究期限为1—2年,资助经费20万元/项。
3.一般项目:设置20项,研究期限为1—2 年,资助经费10万元/项。
(三)选题指南
本年度发布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项目申报人可按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如按选题指南中所列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选题名称;重大项目确有必要,可对选题说明中的研究内容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一般项目不设选题指南,由项目申报人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二)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其中,重大项目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厅局级(含)以上职务。
(三)为确保项目申报人和项目组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5 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1人。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其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重大项目。
2.已获得立项的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申报本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项目。
3.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 2 个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须征得本人同意。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组织
项目申报人须依托所在学院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与评审流程
1.教师申报:6月22日前,申报人填写附件2(申报书、WORD版),佐证材料(已有研究项目的立项证书或结项证书、PDF版),附件3(综合考察意见、WORD版)。以上材料暂不需盖章。申报人将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以“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型”命名。
2.学院审核:6月23日,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推荐至教务处教材科。
3.校级评审:6月24日,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遴选推荐高水平项目进入上级评审环节。
3.组织填报:6月25日,经评审,获得学校推荐的项目,将由学校统一分发账号,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系统”申报。
四、纪律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按照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管理的规定,切实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工作有序落实。
(二)各教学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申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规定完成项目填报,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
(三)申报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严守诚信、认真负责的优良学风,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其中,项目论证部分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五、评审和公示
院、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分级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教务处教材科,赵迪云,1820432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