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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暨排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06月06日 07:03    发布:    关注: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相关聘课工作已启动。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教学活动,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暨排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课工作

1. 审核教学计划(6月6日-6月11日)

各学院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系统内教学计划进行核对。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教学计划,向教学建设科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在系统内修改。

2.生成教学任务(6月12日-6月15日)

教学计划经学院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秘书在系统内生成教学任务。

3.设置专业教学进程(6月16日-6月20日)

各学院将教学实习、核心能力训练、劳动、岗位实习等整周实践课程在专业教学进程中设置。

4.教学任务安排(6月21日-6月28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开课中维护教学任务信息,包括安排班额、授课教师、设置上课周次、连排节数、教室类型等。

二、排课工作

1.通识类课程课表安排(6月29日-7月3日)

由教务处负责通识类课程课表编排。

2.专业类课程课表安排(7月4日-7月13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专业类课程课表编排。

3.课表检查(7月14日—7月18日)

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错排等现象。如有课程冲突,各学院可进行微调。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2.为加强对新教师和教师新开课的管理,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师任课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1〕38号)文件要求,未取得授课资格的教师不允许聘课。

3.切实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制度,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确保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4.各教学单位需按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学课程秩序的规定》(吉农院院发〔2021〕124号)文件要求进行课表编排。课表排定后,由学院组织对教师、班级课表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文件要求,立即改正。

5.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于6月26日前完成聘课,并将开课明细发送至教务科。

6.特殊排课申请需在排课开始(6月29日)前完成审批,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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