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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

日期:2025年03月14日 14:10    发布:    关注: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着力构建自强卓越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司面向全国普通本科学校开展大学生实习工作专项调查工作。相关工作如下:

一、调查任务

3月19日前,调查对象在线填报问卷,填报网址为:http://survey.hmedux.com。

二、调查对象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为确保调查结果独立、客观,各学院应分层次进行有组织的调查工作。调查对象如下:

(一)实习管理人员(校级)。不少于2人,建议实习工作主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人。

  

二)实习管理人员(二级学院)。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学院且每单位不少于2人,建议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点击进入后,从学院角度填写。

       

三)实习指导教师。有本科专业的二级学院,每个专业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填写

  

(四)参加过实习的本科生。覆盖全部承担本科生教育的二级学院且填写总数不少于每单位在校本科生总数的8%,参与学生须为参加过实习的在校本科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且两部分学生比例约为8:2。大四在校生和近5年本科毕业生最低调研人数见附件。

 

(五)实习单位。每个学院至少联系1家优秀的单位请该实习单位的1名管理人员及1名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分别填写问卷,联系时应充分考虑合作时长、单位规模、单位性质、地理位置等因素),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工作。

注:每家实习单位只需填写一次问卷(管理人员及担任过指导教师的专业人员各1份),若高校联系的实习单位已完成问卷填写,请高校联系其他实习单位。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教育部实习专项调查工作,务必做到调查对象落实到人,调查人数达到通知要求,并确保调查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学校将在后台管理中实时查看各学院填报进展。

2.调查对象中,(一)由教务处完成,(二)(三)(四)(五)由二级学院组织完成

3.联系人:实践教学科  朱秀

 

         附件:各专业调查人数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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