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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岗位能力实训、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10月09日 15:03    发布:    关注: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岗位能力实训、岗位实习(以下统称毕业实习)工作,结合《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实习(训)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2〕59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统筹

学校负责毕业实习的统一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学院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工作方案,确定指导教师,组织实习前动员会、实习过程管理、实习安全管理、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形式

各学院按照专业对口的基本原则,开展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组织学生到学校建立的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及自行选择的实习单位开展实习。

(一)集中实习

各学院要积极发展优质校外实习基地,将学生尽可能集中安排到合作紧密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实习活动。

(二)分散实习

现有实习基地满足不了学生实习要求的,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采取分散实习。学院要充分了解分散实习学生单位情况,对于新建校外实习基地,及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无论何种形式的实习,均应基于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实施。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离校前一周,须向学院提交《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离校实习。在实习期间,各学院应派专人到各实习地点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实习情况,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三、组织安排

(一)组织动员

各学院应制定详细的毕业实习工作方案,在保证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实习方式,实行“一院一策”。在学生离校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布纪律,进行安全教育,落实校内指导教师,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实习质量。

(二)安全管理

毕业实习开始前,各学院均应有一份符合自身学院实际的实习应急预案,明确有关事项处理的责任人,同时应加强相关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各学院要与学生实习单位保持紧密联系,要求实习单位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并为学生购买合适的险种。

(三)过程监督

为保证实习效果,各学院要抓好落实工作。

1.及时收集学生实习岗位信息

2025届毕业生仍采用收集信息的方式,各学院督促学生及时上报实习单位,学生在离校一周后,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提交《XXX届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2.定期收集学生实习过程性材料

各学院要对学生毕业实习过程加强监督,根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实习(训)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定期收集学生毕业实习阶段性材料(例如每周提交周志、实习照片等)。

(四)实习检查

学生实习期间,各学院应定期组织实习指导教师,通过走访、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实习检查工作。

(五)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各学院根据制定具体的成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协调落实好学生毕业实习工作,严格按照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实习时间、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开展毕业实习。

2.各学院要对考研、自主创业等无法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加强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3.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将毕业实习尽可能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有机结合。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报送“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要包括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成绩评定相关事项),“2024-2025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应急预案”须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6224832@qq.com。

教务处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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