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教材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更多高水平教学与科研成果进教材,推动学校数字教材及新形态纸质教材建设,2024年学校将继续采用“学校建设、企业参与”的形式,立项建设一批校级规划教材。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基本要求
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教材体系。认真梳理学校教材建设现状,配合最新培养方案与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科学编写教材。
(一)立项类型
校级规划教材应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立项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两种类型:
1.校企合作修订类教材:出版时间不超过5年(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在两所及以上学校使用、效果较好的教材。教材有校企合作修订计划,并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校企合作新编类教材:申请新编教材需已完成不少于50%的内容编写。在校内使用两轮以上、学生反响效果好的新编教材(讲义),立项时优先考虑。新编教材能在立项后2年内实现出版。
(二)申报重点
学校重点支持以下校企合作教材建设:
1.体现我校一流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成果的课程教材;
2.体现专业特色、地方特色的教材;
3.适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习实训类课程教材;
4.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要求,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教材;
5.加强耕读教育的新农科类教材;
6.体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数字化教材。
以下教材不在立项建设范围:
1.申报立项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论文集、教辅(习题集、案例集、工具书等)及翻译教材等类型教材。
2.凡涉及“马工程”课程的教材,不在立项范围。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规划(获奖)教材,不在立项范围。
(三)申报限额
2024年度计划立项6本校企合作教材,每个学院申报最多不超过2门。每个产业学院可申报1门,不占学院名额。
(四)编写人员要求
1.教材第一主编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熟悉教材编写工作。
2.教材其他主编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教材主编或副主编中至少有一名为企业人员,且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企业一线工作经验。
3.允许跨校合作编写教材,汇聚优秀师资力量。
4.同一申报者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最多允许参与一个其他项目。2023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项目未结项的,不允许申报本次项目。
二、立项程序及要求
(一)教师申请(2024年6月20日-2023年8月26日)。
第一主编填写《2024年校企合作教材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另外第一主编需提供:
修订类教材:提供原教材样书、修订后的教材样稿、教材编写人员政审表;
新编类教材:提供至少50%教材样稿、教材编写人员政审表。
(二)学院推荐(2024年8月27日-9月3日)。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教材进行审核,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教材建设科。报送材料包括《2024年校企合作教材立项申报书》和辅助材料、教材编写人员政审表、《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三)学校评审(2024年9月4日-9月11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校外专家参与教材遴选评审工作。学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发立项通知书,正式开展教材建设工作。
(四)建设实施。获立项建设资格的教材主编,应积极组织编写团队按计划开展教材编写工作。充分听取师生及社会面意见,对教材内容、结构等进行合理化设计。主编所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要强化组织管理,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五)教材编写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知识产权、版权及使用权的规定。如因抄袭、擅自更换版权和使用权等引起的法律争端,由教材主编承担。
三、立项建设管理
(一)本次立项不设期中检查。学校对定稿后、待出版的教材进行内容审核。对于2025年10月1日前未能完成编写且未与指定的出版社签订约稿或出版合同的教材,学校将予以撤项处理。
(二)新编与修订教材出版后,须向教务处教材建设科报送1本教材样书备案。
(三)新编与修订教材出版后,必须在校内课堂教学中 使用。对于使用一定阶段后(3-5年),根据教学实际需要更新教材内容的,可向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提交修订教材申请。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讨论研判,确有必要更新修订的,提交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
四、立项经费与教材出版
本次校级规划教材建设不设专项建设经费。由教务处教材建设科负责联系相关出版单位出版,出版费用由学校负责拨付,拨付金额不超过教材实际出版费用。
五、材料报送
2024年9月3日前, 由第一主编所在学院办公室将下方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材建设科(耕读楼212室),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联系人:赵迪云 18204326900 。
(一)纸质材料
1.《2024年校企合作教材立项申报书》(一份);
2.修订类:原教材样书、修订后的教材样稿(一份),
新编类:至少50%教材样稿(一份);
3.《教材编写人员政审表》(一份);
4.《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一份)。
(二)电子材料
1.《2024年校企合作教材立项申报书》;
2.修订类:原教材样书、修订后的教材样稿,
新编类:至少50%教材样稿;
3.《教材编写人员政审表》
4.《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5.教材有数字资源的,需提供资源简介及链接或资源包。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4年校企合作教材立项建设申报书
附件2 :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3 :教材编写人员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