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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2学期期末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6月29日 14:33    发布:教务科    关注:

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

本学期成绩网上录入已开放。为保证学生成绩能及时、准确记载归档,学生在考试结束后能及时查询到课程成绩,现将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时间

本学期期末成绩系统录入时间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3年7月16日;

成绩录入课程范围:已结课并完成考核的考查课程。

第二阶段成绩录入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

成绩录入课程范围:剩余未录入的考试课程。

二、成绩录入要求

1.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系统默认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占比为40%和60%,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系统内进行比例调整,调整后,需点击“保存分项配置”后方可进行成绩录入。

2.成绩录入名单、记分册、上课名单应一致,若发现名单不符,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查明缘由后,再登录相应成绩。

3.若学生已选课并在规定时间内未退课且未参加考试,该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特殊成绩标识位置标记为“缺考”;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标记为“违纪”,审核通过的缓考,系统自动标记为“缓考”,不需任课教师操作。

4.任课教师在成绩录入前须认真核对课程信息、名单、成绩是否正确,录入完成后点击“暂存”,保存当前数据;再次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此时成绩录入完成,提交后不可更改。

5.在成绩录入期限内,任课教师提交成绩后发现成绩有误,可通过在教务系统网页端“教师申请”—“成绩录入解锁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可进行成绩修改。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学生成绩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

6.本学期成绩录入首次使用“学生标签”,对参军退伍学生、校训练队队员、新疆预科生在成绩录入页面进行显示,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需留意,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教务科不再单独发布名单,如学生标签标记有误,请及时反馈至教务科修改。

三、文件依据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1〕125号、《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吉农院院发〔2021〕50号、《吉林农业科技学院体育训练、竞赛工作管理规定》吉农院院发〔2019〕74号、《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院(部)成绩管理小组负责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完成成绩登入,并对未及时录入成绩的教师在系统中发送“督促登分通知”。

2.如需变更成绩录入教师,联系学院教学秘书进行操作。

3.对于有新疆预科生成绩登入任务的教师,出现多个成绩比例,需提前对预科生成绩进行计算,在期末成绩位置直接录入综合成绩,选择“只计算期末成绩”即可,任务中其他成绩按正常比例录入。

4.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状况的集中反映,是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任课教师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上述要求做好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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