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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研课题清查及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13:13    发布: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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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校级教研课题规范化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吉农院发〔2022〕125号文件),现启动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同时将对2021年度立项及延期至2024年结题的课题进行结题清理。

具体事宜如下:

一、课题清查要求

1.对延期至2024年结题的项目不再考虑延期,截止到 2024年12月20日课题组要提交全部结项材料。

2.对2021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一般不考虑延期,截止到2024年12月20日课题组要提交全部结项材料。

3.对上述课题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者,予以撤项。被撤项者一年内不能申报校级教研课题。特殊原因者可递交情况说明,由学院盖章后报送高教研究所。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形式:各学院自行组织验收结题,要求在12月20日前完成,并将验收具体时间、地点提前3天报送高教研究室。具体要求:

(1)学院组织课题主持人答辩,时间不少于3分钟。

(2)聘请专家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一位外学院专家,专家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结题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汇总表、结题验收书、变更申请表(学校盖章版)、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

2)纸质版材料:学院签字盖章版汇总表、结题验收书、

汇总表1份(纸质签字盖章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注: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说明:成果限3项以内<切勿超项>。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编著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证书类与意见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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