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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

关于开展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清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11月01日 09:50    发布: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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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省高教科研课题规范化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效益,根据《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现进行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清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对2018-2019年立项未结项的所有课题不再考虑延期,截止到 2024年11月15日课题组要提交全部结项材料。

2.对2020年立项未结项的课题一般不考虑延期,截止到2024年11月15日课题组要提交全部结项材料。

3.对上述课题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者,予以撤项并告知学校相关部门(有学会资助经费的重点课题应退回课题经费)。被撤项者一年内不能申报高教学会课题。特殊原因者可递交情况说明,由学校相关部门盖章后报送学会。

 

高教研究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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