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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责

日期:2023年05月06日 14:34    发布:    关注:

教务处处长职责


1.在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做好教学业务管理工作。

2.负责教务处全面工作,指导综合科工作;负责召集处内会议,带领处室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服务教师、服务学生”理念,学习、研究处理教学业务的重要事项。

3.全面掌握校的教学动态,指导、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教学管理工作,不断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创新。

4.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规划,质量工程项目评审(遴选)及实验实训项目建设方案的论证。

5.负责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审核日常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计划,监督控制预算经费的正确使用。

7.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统筹安排全校性重要教学活动。

8.做好对外协调工作,反映基层教学情况,收集有关信息,向学校提出教改建议。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师发展中心全面工作;

2.根据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学校发展目标要求,起草学校教师教育培训计划和规章制度;

3.组织开展教师发展相关改革研究工作,向学校提供师资队伍建设、教师职业能力提升方面的政策咨询建议;

4.负责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并总结和报告年度工作;

5.负责中心建设与硬、软件的落实到位,保证中心基本职能的实现;

6.组织开展教师培养培训、研究交流、咨询服务、对内合作等工作,构建优质教学资源及服务联系渠道,服务全体教师和教师的全面发展;

7.开展教师发展相关调研、分析,定期组织召开中心工作会议,优化决策和推进工作;

8.负责中心对外的交流合作、协调沟通任务;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教研究所所长职责


1.在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高等教育研究所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高教研究所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

3.跟踪研究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动态,负责高教研究所政策研究和咨询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4.负责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和经费管理工作;

5.负责与教育厅、教育研究机构、行业学会、其他高校高等教育研究所和专家的业务联系和学术交流;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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