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7届毕业生岗位能力实训、岗位实习(以下统称毕业实习)工作,落实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实习(训)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6〕61号)文件规定,加强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现将2027届毕业实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统筹
学校负责毕业实习的统一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学院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学校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制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习工作方案,确定指导教师,开展实习前动员会、实习过程管理、实习规范管理、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总结等工作。
二、实习形式
各学院按照专业对口的基本原则,开展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组织学生到学校建立的校内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及自行选择的实习单位开展实习。
(一)集中实习
各学院要积极开发优质校外实习基地,将学生尽可能集中安排到合作紧密的单位,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实习活动。
(二)分散实习
现有实习基地满足不了学生实习要求的,可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采取分散实习。学院要充分了解分散实习学生单位情况,对于新建校外实习基地,及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
无论何种形式的实习,均应基于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实施。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离校前一周,须向学院提交《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实习申请表》,经学院批准后方可离校实习。在实习期间,各学院应派专人到各实习地点进行巡视,及时掌握实习情况,检查和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三、组织安排
(一)组织动员
各学院应在学生离校前召开实习动员大会,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布纪律,进行安全教育,落实校内指导教师,明确责任和分工,确保实习质量。
(二)规范实习管理
1.各学院须从严审核实习单位资质,重点核查其岗位内容与专业培养的契合度,确保实习与教学目标精准对接。
2.毕业实习开始前,各学院需制定《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要包括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成绩评定相关事项,压实安全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安全教育,制定三方协议。
3.各学院制定并持续完善《毕业实习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可防、可控、可快速处置。
4.根据《学生实习(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学院或实习单位原则上应为师生统一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各学院必须将学生实习保险相关内容写入本院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为学生购买实习意外保险的具体工作安排;建立学生保险信息台账,保单及投保相关信息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过程监督
为保证实习效果,各学院要抓好落实工作。
1.及时收集学生实习岗位信息
2027届毕业生仍采用收集信息的方式,各学院督促学生及时上报实习单位,学生在离校一周后,学院统一向教务处提交《XXXX届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并每月更新一次。
2.定期收集学生实习过程性材料
各学院要对学生毕业实习过程加强监督,根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实习(训)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定期收集学生毕业实习阶段性材料(例如每周提交周志、实习照片等)。
(四)实习检查
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要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要能够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畅通学生反映安全问题的渠道,建立实习实训安全巡查和抽查机制。
(五)成绩评定
实习结束后,各学院根据制定具体的成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协调落实好学生毕业实习工作,严格按照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实习时间、教学计划保质保量开展毕业实习。
(二)各学院需引导学生依托实习内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实行“真题真做”,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三)各学院对考研、自主创业等无法参加统一实习的学生,建立动态台账,定期联系,确保管理不断线。
(四)各学院在实习结束2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并将相关材料统一归档备查。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各学院要逐月完成实习数据填报工作。
(六)各学院须在本院实习(训)管理实施细则中体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基地考察、准入、评价及退出工作,定期更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库,保障实习岗位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匹配。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送“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及“2026-2027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应急预案”须经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356067@qq.com。
附件:XXXX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情况统计表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