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生学籍学业管理,建立学校-学生-家长协同帮扶机制,及时对学业困难学生开展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顺利完成学业,依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分制学生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6〕78号)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本学期学分制学生学业警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警示条件
学分制管理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必修课程考核不合格累计达12学分(重修合格学分不计入累计),由所在学院给予书面学业警示;学生未满18周岁的,学业警示通知须同步送达法定监护人。
实习学期、毕业学期不开展学业警示工作。
二、工作流程
1. 导出预警名单:由教务部门或学院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导出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及课程不及格明细,完成名单初步筛查。教学秘书需为辅导员开通“思想政治辅导员”系统操作权限,辅导员登录教务综合管理系统,在【学籍管理】-【学业情况】-【预警信息生成】模块核对预警学生信息,检索、确认预警对象,下载配套表单文件。
2. 学生信息核对确认:辅导员组织预警学生核对学业信息,学生对预警名单信息确认并签字。
3. 完成预警谈话与表单填写:辅导员联合系主任/学业导师,开展学生谈话,同时做好家长沟通工作,完整填写《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及谈话记录单》。谈话记录单一式五份,辅导员、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学院各留存一份;辅导员有固定谈话记录本的,谈话记录可复印附在此表后,可加附页补充记录内容。
4. 开展跟踪评价:下达学业警示后1-2个月内,辅导员、系主任(学业导师)通过课堂听课、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学生学习状态,填写《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业预警效果跟踪记录表》,客观评价预警效果。跟踪记录表一式三份,辅导员、教师、学院各留存一份。
5. 材料归档:学院办公室统一收集学业预警全套材料(预警名单、谈话记录单、跟踪记录表等),整理归入学生学业档案,做好留存备查。
三、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业警示工作的育人作用,统筹辅导员、学业导师、系主任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杜绝只下达通知、无谈话、无跟踪的形式化工作。
2. 强化帮扶,家校联动。对学业警示学生要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指导学生做好课程重修计划;做好家长沟通,告知学生在校学业现状,争取家长协同教育,共同督促学生改进学习。
3. 规范流程,留存材料。严格按照学校学业预警流程开展工作,谈话、通知送达、跟踪评价等环节务必留存书面签字材料,做到一人一档,材料完整可追溯,学院统一存档。
四、附件
《学业预警操作指南》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