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依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1〕126 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受理学生转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对象
1.本科:一年级、二年级学生。
2.专科:一年级学生。
二、转专业原则
(一)转专业基本原则:
2023、2024级学生根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1〕126 号)文件精神执行。(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申请跨层次转专业的。
2.文科专业申请转入理科专业的。
3.属于本科三年级或者以上年级的,专科二年级或者以上年级的。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5.属于专升本的。
6.凡是第一志愿被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7.大类招生已经完成分流的不允许转专业。
(三)在不违反(二)规定的前提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1.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征得学生同意后,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三、转专业流程
1.学院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上报教务处审核(12月5日-12月11日)
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并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研究通过后,上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审核发布(12月12日-12月13日)
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实施方案进行汇总、审核,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发布。
3.学生线上申请(12月5日-12月22日)
学生可通过手机学习通或教务系统(学生申请→转专业申请)中进行申请填报,每个学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志愿。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从本次报名起,不再要求学生提供《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名结果以系统导出为准。
4.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转出审核(12月23日-12月25日)
转出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在此期间,学院安排人员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转专业原因,进行劝学活动。最终确定拟同意转出的学生名单,并在学习通中进行审核。(注:各学院教学院长、教学秘书可通过教务系统→转专业→学习通扫码登录→导出转专业学生名单)
5.转入学院组织考核(2025年3月11日前)
转入学院按照方案组织考核,确定拟转出的学生名单,并在学习通中进行审核,未通过考核的由转出学院退回。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汇总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科。
6.学校审议及公示
教务处初审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转专业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布转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