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和相关聘课工作已启动。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教学活动,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暨排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课工作
1. 编制教学计划(6月6日-6月11日)
各学院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教学计划。因特殊原因需调整教学计划,向教学建设科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在系统内修改。
2.教学计划生成(6月12日-6月14日)
教学计划经学院审核无误后,由教学秘书在系统内生成。
3.设置专业教学进程(6月15日-6月21日)
各学院将教学实习、核心能力训练、劳动、岗位实习等整周实践课程在专业教学进程中设置。
4.教学任务安排(6月22日-6月28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在开课中维护教学任务信息,包括安排班额、授课教师、设置上课周次、连排节数、教室类型等。
二、排课工作
1.通识类课程课表安排(6月29日-7月3日)
由教务处负责通识类课程课表编排。
2.专业类课程课表安排(7月4日-7月14日)
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专业类课程课表编排。
3.课表检查(7月15日—7月19日)
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核对课表,检查是否有漏课或错排等现象。如有课程冲突,需微调课程,课表一经确定,不允许再调课。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教学副院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2.为加强对新教师和教师新开课的管理,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师任课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1〕38号)文件要求,未取得授课资格的教师不允许聘课。
3.切实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制度,各教学单位在安排教学任务时,确保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4.各教学单位需按照《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学课程秩序的规定》(吉农院院发〔2021〕124号)文件要求进行课表编排。课表排定后,由学院组织对教师、班级课表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文件要求,立即改正。
5.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于6月26日前完成聘课,并将开课明细发送至教务科。
6.特殊排课申请需在排课开始(6月29日)前完成审批,逾期将不再受理。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