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优势,进一步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我校辅修专业。
一、相关政策
获得主修学士学位,并在主修专业实际学习年限内取得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具体要求参见附件《吉林农业科技学院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吉农院院发[2023]15号)。
二、特别说明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要求,从2022年起执行“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向本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授予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财务管理”辅修专业招生情况一览表
开课 学院 |
专业 名称 |
开课 校区 |
基本学制 |
学位 类别 |
招生 人数 |
课程 学分 |
收费标准 (元/学分) |
咨询 老师 |
咨询 电话 |
经济管理学院 |
财务管理 |
九站 |
2年 |
管理学 |
30 |
55 |
100 |
张立焕 |
13843219491 |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
我校2022级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要求选修的辅修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
2.招生条件
(1)具有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3)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学习成绩无挂科,学有余力;
(4)主修专业学费已按规定缴清;
(5)每位学生只能申请1个辅修学士学位。
五、教学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授课,30人以上单独开班,一般安排周末线下集中授课;不足30人原则上不单独开班,可以采用跟班旁听、网络课程学习等方式。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符合修读辅修学位条件的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于2023年9月13日前填写《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生修读辅修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见附件),后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生第一学年成绩单,向经济管理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注意开课校区。
2.专业(班级)原则上满30人开班。若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将主要参考第一学年成绩择优录取。
3.录取名单预计将于2023年9月中下旬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