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院教字〔2023〕38号
各教学院部:
省教育厅为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全面落实《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吉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吉林省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评选工作。学校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校级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和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具有吉林特色的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十四五”期间,评选一批反映吉林省职业教育优势特色,符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前沿性的省级规划教材。
二、申报范围
1.申报教材应为202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版、再版、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用于高等职业学校的教材。教材应在高等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中实际使用,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不含习题集、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
2.重点支持申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新增和内涵升级明显的专业课程教材;服务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服务农林、地质、矿产、水利等艰苦行业,服务家政、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传统技艺传承等领域相关专业课程教材;“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教材;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教育教材;特殊职业教育教材。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程、专业课程教材,军事课程教材,以及其他明确由国家统编或统一规划的教材,不参与本次评选。
4.已经入选“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直接纳入省级规划教材,不重新申报,不占各单位推荐限额。
三、申报要求
1.各学院组织初评、推荐,无推荐数量限制。
2.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可参考职业教育有关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教材,最多可申报1种。
3.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主编只能申报1个版本。
4.同一课程的所有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5.各教学院部要积极鼓励符合申报要求的高水平专家、教师(含离退休教师)参与申报。
6.各教学院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谨、科学、负责地组织评审、推荐工作,严把教材意识形态和学术不端关,严守廉洁和保密工作纪律。
7.各教学院部推荐教材须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小组审核通过,报学校教材工作委员会。学校教材审核专家委员会根据学院推荐结果进行审核评选。
8.校级评选结果经学校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并择优推荐3本教材(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到省教育厅参与吉林省职业教育 “十四五”规划教材评选。
四、申报时间、材料
各教学单位在10月16日16:00前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具体包括:《吉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教学院部评选推荐汇总表》《吉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规划教材申报书》《教材编写/责任编辑人员/审核专家政治审查表》《教材编校质量自查情况表》《申报教材著作权归属证明材料》《教材应用证明》。教材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电子版材料发送至2634654522@qq.com。
2.每本推荐教材应报送纸质教材1本或1套,数字教材以光盘或U盘等形式报送1份。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联系人:赵迪云,18204326900/66690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南A2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