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题分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具体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题,本年度专项分为耕读专项、产教融合专项。结合教育部、教育厅下发文件指南,具体可参照《2024年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4),课题名称也可由研究者自定。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主持和参加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包括主持人)为3—7人。
2.有在研校级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再作为主持人申报;近三年有未完成课题的主持人不允许作为主持人申报。
3.校级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重点课题应在2年。
4.课题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动课题组成员。如有特殊需课题变更,请在中期检查前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
5.课题评审将按不同层次的课题分别评审,各学院统筹安排好各层次课题申报工作。
三、相关事宜
1.校级课题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中期检查,自立项之日起6-12个月将《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上传系统,课题中期检查时,应按照课题研究阶段提交阶段性成果。
2.课题结题时,重点课题所发论文的期刊复合影响因子≧0.2(以论文录稿时间为准)的省级论文;一般课题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省级学术论文;耕读专项需上交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字数要求在2万字以上,重复率在30%之下。除学术成果本身外,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课题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学术报告、咨询服务等产生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可以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产教融合专项研究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教材、相关论文和实践案例等材料。结题发表、出版的相关论文、专著以及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种奖项时,均应标注课题批准号及相关信息,1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为第一或通讯作者。
3.校级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000元/项,校级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000元/项。
3.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课题,学校有权终止经费资助,两年内不得申报我校组织的校级教研课题,并在下一年酌情减少课题所在单位申报课题数量。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填报,教师申报时间为8月26日-9月2日,学院审核时间为9月2日-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