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教研究 > 正文

高教研究

关于开展2024年度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15:16    发布:    关注: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加强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课题分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具体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课题,本年度专项分为耕读专项、产教融合专项。结合教育部、教育厅下发文件指南,具体可参照《2024年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指南》(附件4),课题名称也可由研究者自定。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同一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主持和参加的课题总数不能超过3项;课题组成员(包括主持人)为3—7人。

2.有在研校级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再作为主持人申报;近三年有未完成课题的主持人不允许作为主持人申报。

3.校级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重点课题应在2年。

4.课题一经立项,原则上不允许变动课题组成员。如有特殊需课题变更,请在中期检查前填写课题变更申请书。

5.课题评审按不题分别评审,各学院统筹安排好次课题作。

三、相关事宜

1.校级课题由各部门自行组织中期检查,自立项之日起6-12个月将《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中期检查表》上传系统,课题中期检查时,应按照课题研究阶段提交阶段性成果。

2.课题结题时,重点课题所发论文的期刊复合影响因子0.2以论文录稿时间为准的省级论文一般课题发表1篇与课题相关的省级学术论文耕读专项需上交一份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字数要求在2万字以上重复率在30%之下。除学术成果本身外,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课题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学术报告、咨询服务等产生的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可以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产教融合专项研究成果包括课题研究报告、教材、相关论文和实践案例等材料。结题发表、出版的相关论文、专著以及成果鉴定和申报各种奖项时,均应标注课题批准号及相关信息1篇论文只能用于一个项目,项目主持人为第一或通讯作者。

3.校级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000元/项,校级一般课题资助经费2000元/项。

3.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课题,学校有权终止经费资助,两年内不得申报我校组织的校级教研课题,并在下一年酌情减少课题所在单位申报课题数量。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填报,教师申报时间为8月26日-9月2日,学院审核时间为9月2日-9月6日。

 

关闭